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级、高技能财经和工业应用型技术人才,提供会计、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电子信息、汽车工程、现代物流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等,促进经济发展。学院控规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在校学生10494余人,教职工在职人员488人,离退休人员148人。
2、机构设置
内设部门28个,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财工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财工院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412.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12.2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8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1.14万元,主要是由于生均经费逐年拨付到位及我院学生规模不断扩大造成的。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412.24 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412.24万元,项目支出 3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1.14万元,主要是由于我院教职工人数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卓越校建设资金的需求量增加等原因造成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12.2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8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412.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项补助等。其中:专项商品与服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卓越校建设相关方面;债务利息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院为教育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与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均使用事业收入支出,没有使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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